社员于洪利荣获“七台河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5月26日上午,七台河市第十七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市党政会议中心隆重召开,表彰为七台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模范人。九三学社社员于洪利被授予“七台河市劳动模范”称号。
于洪利,男,1970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农艺师,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农学专业,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11月加入九三学社,现任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宏伟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面对荣誉和掌声,于洪利表示“获得此荣誉很激动,能与全市各行各业先进榜样一起受到表彰,既是对我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我的鞭策。今后,我将继续把使命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脚踏实地,继续奋斗,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贡献光和热”。
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近年来,九三学社市委各级组织和广大社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新时代参政党的职责使命,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共领导的政治协商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他们将汗水抛洒在广袤的大地上,为乡村振兴赋能增色;他们将赤诚奉献给满眼期待的病患,为医疗卫生事业奉献自己;他们将青春镌刻在幽闭的实验室,为科技事业发展添砖加瓦......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一岗双责,忠诚履职,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九三人的优良品质,展现了九三学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职责使命,体现了为建设实力、活力、美丽、幸福七台河贡献智慧力量的信心决心。
接下来,九三学社市委将持续弘扬劳模精神,号召全体社员向劳模学习、向先进看齐,自觉接受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劳模精神的洗礼,切实履职尽责,激发劳动热情,提升技能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七台河做出更大贡献。
供稿:九三学社七台河市委
作者:李国爽